12月28日至12月29日,山东水投纪委检查组,分别对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平原汉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了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两家生物质企业实施的机械设备、材料燃料、交通工具、10万元及以上的备品备件、办公耗材等大宗(大额)物资采购进行重点检查。
在工作现场,检查组重点查看了五个方面:一是看相关制度,检查采购制度的完善性、时效性、规范性。二是看会议纪要,检查企业在采购燃料、重大耗材、大型设备等大宗物资前决策机制是否完善。三是看合同协议,检查企业对采购产品质量、付款方式、供货时间等重要事项的约束是否到位,检查合同双方履约情况及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四是看财务账簿,检查企业经营效益、财务支出、审批流程。五是看工作现场,检查内控监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这次监督检查,是在前一阶段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集团纪委关于切实加强纪检监督检查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严格执行《山东水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物资采购专项监督检查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水投纪委检查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反馈、跟踪整改,对违规违纪的严肃追责,进一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